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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 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5-15 10:45:50 () 来源:  作者:   编辑: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给人民生命财产和震区基础设施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努力帮助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
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属有关部门要动员全社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为灾区捐赠救灾款物。各级领导、广大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带头捐款捐物。
  二、由于灾区道路受阻,鼓励以捐赠资金为主。适当接受生活类救灾物资,包括棉衣、绒衣、棉被、雨衣、雨具、帐篷、毛毯、净水器、手电筒、塑料布等(最好为新品)。
  三、各镇、街道和区属各部门捐赠的资金和物品,均送到区慈善总会,然后统一汇(送)往灾区。
  四、本次捐赠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联系人:石晓东、周桂林,联系电话:88590868、88526891,传真:88528289。
  1、接收资金捐赠帐号:
  单位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瓯海农村合作银行繁荣分理处
  银行帐号:1103032601201000022107
  联系人:郑旭群
  联系电话:88528102、13705881273
  2、接收物品捐赠点:
  接收地点:西山东路景昌组团8幢201室
  联系人:叶微琴
  联系电话:88528102、13968821576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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