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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如泰山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22 13:36:04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   编辑:王建旺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案件:梧田辖区内的某大厦是我区商住人员密集场所典型之一,其结构为地上26层,地下1层,一二层为商场,三层为酒店,四楼为KTV,五、六、七楼为宾馆,主楼住宅160套,群楼住宅套数35套。2007年12月17日,市领导在我区督导“两查两保”工作时,到该大厦对其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大厦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率超过30%,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率超过20%,有一台送风机不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上设有铁拉门。区消防大队当即核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负责大厦管理的东瓯物业公司,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
  点评:我区大部分地区处于城郊结合处,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普遍处于薄弱环节。人员密集场所范围很广,主要特点是空间面积大、可燃物品多、人员聚集且流动量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扩大,扑救难度大,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特通告如下:
  一、人员密集场所的业主和经营使用单位必须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二、人员密集场所所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加强员工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五、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用、挪用、遮挡、损坏、拆除或埋压圈占。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
  七、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
  八、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超员使用。
  九、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
  十、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案件:1月24日,区消防大队对景山辖区内的某大厦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作为辖区高层建筑典型之一,检查时发现该大楼存在以下重大火灾隐患:1、大楼的封闭楼梯间门的损坏率超过20%;2、大楼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运行;3、大楼已设置的防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以上隐患违反《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要求。大队工作人员当场向大厦业主核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负责大厦管理的物业公司在限定的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毕。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区消防大队于3月26日派员对该大厦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发现大厦业主已按要求对不合格的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完毕。
  点评:据统计,我区共有高层建筑37幢,其中商住楼7幢、住宅楼21家,公共建筑8家,工业建筑1家。“12.12”温富火灾已渐渐淡去,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却时刻不能放松。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领导,各单位应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灭火疏散预案,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的规定,高层大厦必须设置固定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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