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如泰山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22 13:36:04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 编辑:王建旺
一、在以下部位应配置相应种类的轻便灭火器材:餐厅、观众厅等公共活动场所;各楼层服务台、电梯前室、走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计算机房、发电机房、图书室、燃油燃气锅炉房和厨房;车库、可燃物品库房等重要部位。
二、建筑物内的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消火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凡失灵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
四、宾馆、饭店的各楼层宜配备供住客自救用的安全绳或缓降器、软梯、救生袋等避难救生器具;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人员,对设备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并建立档案,记录每次检查情况。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安全隐患

3月21日,区消防大队对燃气使用进行检查整治。
案件:1月23日和3月20日,区消防大队联合区行政执法局、安监、工商、市政园林、质监等部门,近60人组成联合整治组,先后两次对全区范围内燃气经营点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3月20日,联合整治组对全区范围内燃气经营点进行了排查,重点查燃气经营点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在位于郭溪镇的某液化气有限公司内,执法人员看到,该公司储备站内大大小小几十个煤气罐,消防设施不全,按照规定,像这样的气瓶存放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而且该站点属于未取得瓶装燃气许可证就擅自经营,该经营点的周边都是居民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当场对所有燃气罐进行暂扣,依法核发限期整改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点评:近年来,我区中小企业发展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很大。从生产经营单位看,企业普遍存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管理的现象,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以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安全投入少,安全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大多是外来人口,安全意识差,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差,违规操作现象较为普遍。同时,由于业主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中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操作工没有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被比喻为“定时炸弹”,危险系数大,来不得半点马虎,一不小心,危险随时发生,其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尤其要注意:
一、根据国家《危险品管理条例》规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修建专门仓库确有困难又必须在一般仓库短期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二、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和运输单位(以下简称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的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督促这些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责任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等安全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特别是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严格单位内部的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制度,做到消防安全时时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形成全方位的管理局面。
三、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应急准备。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要从思想、人员、装备、物质等方面做好处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从事化学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充装气操作员、仓库保管员、安全检查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完善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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