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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满人间“彩虹行动”行善举
我区开展向农村困难家庭捐赠电视机活动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17 11:09:44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通讯员 谢微东   编辑:王建旺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纯芳将彩电送到群众家。

□通讯员 谢微东
  3月24日,我区“彩虹行动”———向农村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活动正式启动,泽雅镇首批100户农村低保户困难家庭接受了捐赠,他们终于可以在自己家看上电视节目了。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困难群众实现最基本的文化权益,努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省委宣传部发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彩虹行动”。活动通过社会捐赠的方式,动员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慈善机构及社会各界,向农村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力争用1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低保户”困难家庭没有电视机的问题。同时,通过政府补贴方式,解决困难家庭的电视初装费和收视费,帮助他们尽快看上电视。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区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农村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率大幅提高,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成为当前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生活。然而,局部地方少数家庭经济困难,不少家庭仍买不起电视,缴不起有线电视维护费。即便有线电视通到了村口、家门口,这些群体也一直无法实现看电视的梦想。据统计,目前我区仍有1200多户家庭没有电视机,近10个行政村无法通上有线电视。
  我区开展“彩虹行动”———向农村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活动,目的是通过此项文化扶贫帮困,丰富困难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在全区营造起关爱农村困难群众,关心农村文化服务均等化,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活动以捐款方式进行,由区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全区募集的捐款,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区慈善总会负责采购电视机(21英寸彩电)。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设立捐赠工作管理平台,制定捐赠电视机的分配方案及工作计划,确定捐赠物品的发放程序,规范捐赠物品的采购和发放程序,与上级组织单位工作平台联动。并且公开捐赠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整个捐赠活动过程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彩虹行动”捐款募集的情况、享受捐助的基本条件、申请捐助的程序、受助者名单和捐赠物品的发放情况。受助对象名单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登记造册。
  此次“彩虹行动”紧密结合正在实施的“村村通”工程,在有线广播电视已经覆盖的地区,力争做到电视机送到一家,有线电视就开通一家。全面解决我区部分家庭没有电视机问题,力争电视节目收视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创造条件减免相关费用,让农村困难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捐赠活动带来的实惠。
  “彩虹行动”开展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发动,多策并举;联合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密切协作,区工商联、区慈善总会、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广泛发动,扎实推进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涌现不少感人场面。在短短1个多月里,已收到单位、企业和个人捐赠60多万元,已经完成所需电视采购任务。
  下阶段,我区各地各单位将严格按照城市帮扶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继续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更多承担社会责任,为打造“一城四区”、构建和谐瓯海作出贡献。


“彩虹行动”“慈善助行”捐赠物发放情况

电视机

(台)

轮椅

(辆)

爱心卡

(张)

景山街道

11

3

64

新桥街道

5

9

94

梧田街道

53

1

142

南白象街道

35

3

104

茶山街道

34

18

353

瞿溪镇

49

17

176

娄桥街道

96

12

198

潘桥镇

104

11

296

郭溪镇

118

12

284

仙岩镇

15

15

200

丽岙镇

66

10

183

泽雅镇

609

20

1309

垟街道

21

10

138

合计

1216

141

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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