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满人间“彩虹行动”行善举
我区开展向农村困难家庭捐赠电视机活动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17 11:09:44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通讯员 谢微东 编辑:王建旺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纯芳将彩电送到群众家。
□通讯员 谢微东
3月24日,我区“彩虹行动”———向农村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活动正式启动,泽雅镇首批100户农村低保户困难家庭接受了捐赠,他们终于可以在自己家看上电视节目了。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农村困难群众实现最基本的文化权益,努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省委宣传部发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彩虹行动”。活动通过社会捐赠的方式,动员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慈善机构及社会各界,向农村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力争用1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低保户”困难家庭没有电视机的问题。同时,通过政府补贴方式,解决困难家庭的电视初装费和收视费,帮助他们尽快看上电视。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区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农村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率大幅提高,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成为当前群众最基本的精神文化生活。然而,局部地方少数家庭经济困难,不少家庭仍买不起电视,缴不起有线电视维护费。即便有线电视通到了村口、家门口,这些群体也一直无法实现看电视的梦想。据统计,目前我区仍有1200多户家庭没有电视机,近10个行政村无法通上有线电视。
我区开展“彩虹行动”———向农村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活动,目的是通过此项文化扶贫帮困,丰富困难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在全区营造起关爱农村困难群众,关心农村文化服务均等化,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活动以捐款方式进行,由区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全区募集的捐款,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区慈善总会负责采购电视机(21英寸彩电)。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设立捐赠工作管理平台,制定捐赠电视机的分配方案及工作计划,确定捐赠物品的发放程序,规范捐赠物品的采购和发放程序,与上级组织单位工作平台联动。并且公开捐赠活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整个捐赠活动过程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彩虹行动”捐款募集的情况、享受捐助的基本条件、申请捐助的程序、受助者名单和捐赠物品的发放情况。受助对象名单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登记造册。
此次“彩虹行动”紧密结合正在实施的“村村通”工程,在有线广播电视已经覆盖的地区,力争做到电视机送到一家,有线电视就开通一家。全面解决我区部分家庭没有电视机问题,力争电视节目收视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创造条件减免相关费用,让农村困难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捐赠活动带来的实惠。
“彩虹行动”开展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发动,多策并举;联合区民政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密切协作,区工商联、区慈善总会、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广泛发动,扎实推进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涌现不少感人场面。在短短1个多月里,已收到单位、企业和个人捐赠60多万元,已经完成所需电视采购任务。
下阶段,我区各地各单位将严格按照城市帮扶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继续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更多承担社会责任,为打造“一城四区”、构建和谐瓯海作出贡献。
| “彩虹行动”“慈善助行”捐赠物发放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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