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瓯海支站新闻热线:88539042 88534659
新闻频道

爱满人间“彩虹行动”行善举
我区开展向农村困难家庭捐赠电视机活动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17 11:09:44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通讯员 谢微东   编辑:王建旺


“彩虹行动”捐赠名单

  工商联企业家:
  温州金州集团有限公司        100台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         100台
  温州冠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50台
  强强集团有限公司         50台
  瑞新集团有限公司         50台
  忠义集团有限公司         50台
  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0台
  瓯海农村合作银行         50台
  浙江恒丰泰减速机制造有限公司   50台
  浙江努奥罗散热器有限公司     50台
  力西特集团有限公司        50台
  温州市鑫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34台(定向茶山街道)

  区总工会:                              100(台)

  区妇联:(女企业家协会仙岩分会)100(台)
  温州市伊蕾愉涵鞋业有限公司    10000元
  瓯海农村合作银行仙岩支行     10000元
  温州市福祥制釉有限公司      10000元
  温州市瓯海富贵美鞋厂       5000元
  温州市银星锁厂          5000元
  温州市宏浩塑钢有限公司      5000元
  温州市瓯海仙岩宏宇铜材厂     5000元
  上海瓯祥陶瓷有限公司       5000元
  温州市豪强摩配有限公司      5000元

  团委:
  温州力利制革有限公司       30000元
  温州嘉玛士服饰有限公司      3000 元
  浙江春城锁业有限公司       1000 元
  瓯海奔驰五金加工厂        2000 元
  温州市纽曼鞋业有限公司      1000元
  南白象街道团工委         3000元
  梧田街道团工委          4000元
  郭溪镇团委            2400元
  区经济开发区团工委        6000元
  瓯海二医             2000元
  西湖村委员会           1000元
  新桥村委员会           1000元
  山前村委员会           1000元
  新桥街道机关团支部        1000元
  瓯海农村合作银行丽岙支行     600元
  丽岙医院             600元
  丽岙镇机关团支部         600元
  太清宫:            50000元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视频新闻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