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瓯海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该办法明确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考核内容、考核组织、考核方式以及考核方法。规定了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年度考核的结果,将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政绩,纳入对镇(街道)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对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卫生院)的考核得分,将作为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补助经费的拨款依据;对责任医生的考核得分,将作为责任医生的工作绩效和核拨责任医生工作报酬补助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责任医生评先、评优和医疗机构校验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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