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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逮住两个“高速白闯客”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6-11-1 14:13:31 ()

       

柳某驾驶赣C11848解放货车通过双屿收费站时的抓拍图。

 

▲钟某在南白象服务区装好赣G41128牌照后通过七都出口时的抓拍图。

  前天,一辆从嘉兴市王江径入口上高速公路的货车在温州市区的双屿出口下高速,司机柳某却向收费员出示了从温州瑞安上高速的通行卡,谁知10余分钟后,与他换卡的司机钟某在七都出口处被收费员识破伎俩,结果两个司机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前天上午9时50分,江西籍驾驶员钟某驾驶一辆没挂前牌照的解放牌货车(后经调查牌号为赣G41128)从瑞安收费站进入甬台温高速公路,收费员问其牌号,钟某谎称牌号为赣C11848,并称车辆的牌照、行驶证及附加费证都遗失了。收费员就给钟某发放了一张车牌号为赣C11848的通行卡。10时左右,钟某在甬台温高速南白象服务区将通行卡给了事先约定在此等候的老乡柳某。10时28分,一辆挂着牌号为赣C11848的大货车通过金丽温高速双屿出口。电脑收费系统显示:入口地点瑞安,时间9时50分,通行时间正常,通行费55元。就这样,柳某持着换来的通行卡堂而皇之的逃费闯过了双屿收费站。

  钟某在南白象服务区换卡后装上了赣G41128的牌照,驾驶汽车驶往七都。10时37分,钟某在七都出口对收费员又谎称自己的通行卡遗失了,意图花20元补办通行卡了事,机警的收费员根据监控录像发现有问题,随即报警。

  路政部门立即介入调查,钟某和柳某面对路政人员掌握的事实证据,无奈交代了换卡逃费的全部经过。温州高速路政二中队的执法人员介绍,以前查获的换卡逃费案件当事人通常做法是两辆相向行驶的货车驾驶员事先约定在高速某地点进行换卡。这种方法漏洞较多,在出口缴费时,收费电脑系统会显示严重超时,这样容易被发觉识破换卡行为。同时还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风险,今年的7月6日凌晨就发生了一起一位江苏籍驾驶员因横穿高速公路互换通行卡而当场命丧车轮的惨剧。

  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钟某和柳某的换卡方式玩上了新花样,但等待他们的将是罚款2000元的上限处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应遵纪守法参与营运,高速路政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开展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切实地维护高速业主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障货运市场的正常运行。

  相关链接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车辆当事人凭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发给的通行卡或者其他通行凭证交纳车辆通行费。禁止伪造、调换通行凭证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凭证。损坏、丢失通行卡的,应当予以赔偿。”第5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伪造、调换通行凭证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凭证,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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