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5日 13:53:18 星期二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看瓯海 > 正文

拒捕,行窃变成抢劫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7-5-9 15:26:58 ()
  法庭上,年近半百的贵州人李某懊悔不已,“如果当时我不反抗,也许真的就只是几天的治安拘留”。但李某被发现后当场就使用暴力意图逃脱,让盗窃变成了抢劫,也让自己失去了10年的自由。日前,瓯海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1月13日上午11时许,李某携带刀片及一把弹簧刀在一辆文成至市区的客车上准备行窃。当客车途经104国道线瓯海区南白象地段时,李某用刀片将坐在旁边的旅客刘某的后裤兜割开,窃取一个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00元、欧元20元)。刘某发现裤子被动了一下,伸手摸裤袋,即发现皮夹被窃,当即抓住李某质问。李某矢口否认,并拿出弹簧刀威胁,又与刘某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刘某手掌因此受伤。后李某见已难以逃脱,便归还窃取的钱包并恳求放了他,并趁驾驶员将客车停在瓯海区南白象派出所门口之际,挣脱下车逃跑,后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经法医鉴定,刘某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车上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而持凶器使用暴力伤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来源:温州网  作者:   编辑:王进华,王建旺
上一篇:新温州人部分景区门票优惠50%
 
 >> 相关新  
· 温州都市报:瓯海破获特大“飞车”抢劫案 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 开车抢劫 浙江警方首次抓获升级版的车匪路霸
· 女子约人上山男友蒙面抢劫
· 广州2记者为制止一起疑为暴力抢劫事件遭到狂砍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新闻部:0577-88539042、专题部0577-88534636 网络部:0577-88523479 策划部0577-88521542
 
新闻推荐
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 详>>
子承父业“富二代”:零距离揭 详>>
· 公务员考试“状元”因大学作弊
· 荷兰欲借中世纪古人DNA研究艾
· “80岁的老人还得下地干活” 
· 专家指出,中国人“健康透支”
瓯海新闻
胡剑谨调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到
项岳华到瓯海房管局调研工作
新闻热线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旧版本|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浙B-20050026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新闻网站批文:浙新办[2006]21号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02140号
瓯海新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