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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不再收取集资赞助费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7-6-19 15:30:51 ()
  每年6月~7月是幼儿园秋季预约报名的时候,不少家长为孩子的捐资费发愁。但从今年秋季开始,这种情况将会改变。市府办近日发文指出,我市将对幼儿园收费进行改革,取消集资费、赞助费等,实行按教育成本定价。

  按照要求,我市所有幼儿园均不得擅自立项、自定标准,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也不得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的7:30~17:00),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为由另外收费。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上下浮动,并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成本与等级确定其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则根据办园成本确定,但要到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持有效证明的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子女要求入园时,幼儿园要优先考虑接收,并根据其申请给予减免。职工子女入园,系独生子女(含符合计生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并有当地常住户籍的,家长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向所在单位每月报销80元(父母双方单位承担)。

  有关部门将加强督查,对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的,除按规定退还家长外,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市民可拨打12358举报乱收费现象。

来源:温州晚报  作者:   编辑:王进华,王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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