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提醒:厂家向经商销提供营业执照时要注明用途
□学萍 兴瑜 国波
温州晚报8月13日讯 企业老板对网络知识一窍不通,也从未委托别人在网上发布广告,但网络上却出现千条该企业的广告。不过这顿“免费午餐”给娄桥某烟具厂带来的却不是好事。
几天前,瓯海直属工商所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烟具厂在网络上发布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工商执法人员在搜索网站输入该企业名称,结果找到约1330篇相关网页。网页上介绍该烟具厂的内容,绝大多数都对该厂的历史、规模、产品品质等进行吹嘘夸大。
对这从天而降的千余条虚假广告,企业负责人觉得很冤枉。在工商人员的提醒下,他在广告内容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广告中标注的企业联系人并非该厂的人员,而是几年前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一名经销商;所谓的联系地点义乌市某处正是该经销商的所在地。所以,该广告很可能就是这名经销商制作的。至于广告中所列的该厂的工商登记事项与该厂一致,由于当时有业务往来,烟具厂曾经向其提供过执照复印件。
瓯海工商部门已向义乌工商部门发函,提请当地工商部门对这一网络虚假广告进行协查。
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各类企业,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向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途,以防他人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