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5日 13:53:18 星期二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看瓯海 > 正文

温州网:瓯海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被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7-9-28 10:09:34 ()

全市政法系统召开表彰大会 89单位109人昨受表彰

  温州网讯昨天下午,我市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总结表彰大会,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等49个单位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涂剑锋等68名个人分别被评为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个人称号;瓯海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等40个单位和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科员马群英等41人分别被评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

  市委副书记赵一德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市领导陈石春、张林、戴祝水等参加了大会。

  自2006年5月起,我市政法系统集中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本次入选的先进单位、个人是经全市政法系统自下而上推荐、公示和审核后产生的。

来源:温州网  作者:曹曙婷 叶思思   编辑:丁雷,王建旺
上一篇:温州网:大货车着火卡在铁道上 警民携手10分钟虎口脱险
 
 >> 相关新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新闻部:0577-88539042、专题部0577-88534636 网络部:0577-88523479 策划部0577-88521542
 
新闻推荐
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 详>>
子承父业“富二代”:零距离揭 详>>
· 公务员考试“状元”因大学作弊
· 荷兰欲借中世纪古人DNA研究艾
· “80岁的老人还得下地干活” 
· 专家指出,中国人“健康透支”
瓯海新闻
胡剑谨调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到
项岳华到瓯海房管局调研工作
新闻热线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旧版本|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浙B-20050026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新闻网站批文:浙新办[2006]21号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02140号
瓯海新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