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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日报:顾客被偷三万七 美容院赔偿二千五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7 10:03:23 () 来源:温州日报  作者:乃鹏 汉祥 夏海隆   编辑:王建旺

  本报讯 (乃鹏 汉祥 夏海隆) 一顾客在瓯海区新桥街道某美容院做美容护理时,携带的皮包被偷了,包内钱物总价值共3.7万元。日前,在瓯海区新桥工商所调解下,美容院向这名顾客补偿经济损失2500元。

  3月25日中午,来自江西的林小姐将一只红皮包放在美容院的柜台上。做完眉毛修剪后,林小姐发现自己的红皮包不翼而飞,包内共有现金、银行卡、首饰等钱物价值3.7万元。林小姐要求美容店赔偿,被美容店拒绝。

  工商执法人员指出,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美容院对消费者钱物失窃事件负有责任,而消费者自己疏于防范,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经工商人员调解,美容院一次性补偿林小姐经济损失费2500元(存折和银行卡已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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