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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油过期仍销售 燃气瓶超时还“服役”
瓯海区多部门联合检查市场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8-2 13:20:38 ()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潘达源   编辑:丁雷

  本报讯 批发市场上的大豆油超过有效期3个月还摆在摊位上;充装液化气的钢瓶超过规定检测日期一年多仍在继续使用。昨天上午,瓯海区消费委联合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部门,对辖区内市场进行检查。

  昨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瓯海将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对该处销售的农副产品进行检查,在一家摊位上,检查人员发现,一袋袋装大豆油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10月,保质期为6个月,已过期却仍然摆在货摊上销售。随后,执法人员随机选取几家大米批发店的袋装大米进行重量检查,未发现缺斤少两情况。

  在对液化气充装市场的检查中,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瓯海区新桥的华昌液化气中转站,在对已充装了液化气的钢瓶检查中发现,一只液化气钢瓶检测日期为2003年6月份,按规定该钢瓶应在2007年6月进行再次检测,可该处却还在使用。另一只钢瓶则连检测的标牌都不见了,根本不知道是何时检测过的。质监人员称,使用未经检测的钢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潘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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