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温州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7-6-13 15:23:39 ()

  温州首次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对行政首长不勤政廉政的行为责任追究有了明确的章法,以此作为打造“责任政府”的重要手段。据介绍,在新实行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中,当地行政首长应该被问责的有31种情形,如: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指使、授意本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等。

  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被问责的,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7种追究责任方式。

来源:浙江网视  作者:   编辑:王建旺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旧版本|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浙B-20050026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新闻网站批文:浙新办[2006]21号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02140号
瓯海新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