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首次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对行政首长不勤政廉政的行为责任追究有了明确的章法,以此作为打造“责任政府”的重要手段。据介绍,在新实行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暂行办法》中,当地行政首长应该被问责的有31种情形,如:政府部门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指使、授意本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等。
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被问责的,将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等7种追究责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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