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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温州人”首上法庭断案
法院走出新一代陪审员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15 10:30:54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林晓忠 陈翔   编辑:王建旺

□记者 林晓忠 陈翔
  4月9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两起故意伤害案,“新温州人”李绍东作为人民陪审员首上法庭断案,这是我区保障司法公正,推动司法民主进程的新探索。据悉,选任“新温州人”作为陪审员在我市尚属首次。
  2005年,我区实行选任46名人民陪审员制度。根据外来人口较多的特点,2007年我区在调整、增选20名人民陪审员时,特地选任2名“新温州人”。李绍东来自湖北,在温州工作生活已有八个年头,是名优秀经济师。经过多年的努力,他现是温州东大烟具厂经理。另一名是温州忠义集团的员工丁勇强,缙云人。
  作为我区两位“新温州人”人民陪审员之一的李绍东,经过初步培训学习后,当天参审了两起故意伤害案。这起案件中,4位被告人均系外地来温民工,案件事实清楚,几名被告人也均供认不讳。在案件评议时,李绍东对其中一名少年犯及累犯的量刑提出了自已的看法。合议庭采用了李绍东的意见,当庭对4名被告人作出相应的判决。在法庭审判后,李绍东说:“我觉得法庭审判是件很神圣的事,这次能以新温州人的身份成为人民陪审员感到非常光荣,也觉得责任重大。”
  据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叶建平介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员来温州工作、生活,为温州建设作出了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经济社会问题,外地人员刑事犯罪案件逐年成倍上升,民工劳动纠纷案件更是源源不断,这个时候聘外地的务工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就显得很有意义。有了他们的参与,可以有效弥补法官裁判的过度专业倾向,增加非专业视角,切实为农民工案件及刑事案件的审判起到监督、调解和法律宣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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