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短信退订彩铃业务收费市民状告移动公司要求退赔0.4元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22 10:42:21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林晓忠 王小莉 编辑:王建旺
□林晓忠 王小莉
因质疑移动公司退订业务时多收了0.2元短信费。市区消费者叶某2月20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温州移动公司请求退还收取的0.2元信息费,并加倍退赔共计0.4元。同时要求对方以公司的名义书面向他道歉。原告表示状告移动,只为讨一个说法,希望能维护更多消费者的利益。4月16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原告叶某起诉称,他于今年2月12日在温州移动某营业厅内以预缴费100元的方式购得手机SIM卡一张,套餐名称是神州行温州通。具体业务中的来电助手和标准彩铃两项是捆绑销售并收费使用的,他当即表明不需要此两项业务,对方告知必须购得该卡开通使用后编辑0000的信息发送到10658830和10086才能取消,并不会扣除费用。当天叶某编辑短信退订该业务,随后他发现原本应为100元的话费余额却成了99.8元,两条发往10658830的退订信息被扣除了0.2元费用。同时还发现有众多的被告用户与原告有着同样的遭遇。但在被告的营业厅公示、海报和宣传单上均未发现有退订标准彩铃收费的提示。
在法庭辩论上,原告认为温州移动公司捆绑销售来电助手与标准彩铃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在原告退订标准彩铃时收取费用,被告违反了信息产业部于2006年9月发布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的第一条、第八条。收费后,原告多次向被告10086开展投诉,声明这0.2元收费是不合法的。请求法院一是判令被告退还收取0.2元的信息费,并加倍退赔共计0.4元;二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退订彩铃时收费,这种违规收费、欺诈用户的行为;三是判令被告向原告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四是判令被告要承担诉讼引发相关的费用1元。
被告认为,来电助手与标准彩铃是原告主动并自愿订置的,并不存在原告诉讼所说的捆绑销售。至于编辑短信退订彩铃业务收费,是属于移动网内点对点信息,应收取每条0.1元的通信费。
当日,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因质疑移动公司退订业务时多收了0.2元短信费。市区消费者叶某2月20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温州移动公司请求退还收取的0.2元信息费,并加倍退赔共计0.4元。同时要求对方以公司的名义书面向他道歉。原告表示状告移动,只为讨一个说法,希望能维护更多消费者的利益。4月16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原告叶某起诉称,他于今年2月12日在温州移动某营业厅内以预缴费100元的方式购得手机SIM卡一张,套餐名称是神州行温州通。具体业务中的来电助手和标准彩铃两项是捆绑销售并收费使用的,他当即表明不需要此两项业务,对方告知必须购得该卡开通使用后编辑0000的信息发送到10658830和10086才能取消,并不会扣除费用。当天叶某编辑短信退订该业务,随后他发现原本应为100元的话费余额却成了99.8元,两条发往10658830的退订信息被扣除了0.2元费用。同时还发现有众多的被告用户与原告有着同样的遭遇。但在被告的营业厅公示、海报和宣传单上均未发现有退订标准彩铃收费的提示。
在法庭辩论上,原告认为温州移动公司捆绑销售来电助手与标准彩铃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在原告退订标准彩铃时收取费用,被告违反了信息产业部于2006年9月发布的《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的第一条、第八条。收费后,原告多次向被告10086开展投诉,声明这0.2元收费是不合法的。请求法院一是判令被告退还收取0.2元的信息费,并加倍退赔共计0.4元;二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退订彩铃时收费,这种违规收费、欺诈用户的行为;三是判令被告向原告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四是判令被告要承担诉讼引发相关的费用1元。
被告认为,来电助手与标准彩铃是原告主动并自愿订置的,并不存在原告诉讼所说的捆绑销售。至于编辑短信退订彩铃业务收费,是属于移动网内点对点信息,应收取每条0.1元的通信费。
当日,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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