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见实效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5-12 10:04:53 () 来源:中国·瓯海 作者:周桂林 应丹青 编辑:王建旺
近年来,我区注重解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的生活问题,大力推进敬老院设施建设,在资金落实、供养政策、养老服务等三个方面使出了实招,见到了实效。
据区民政局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1%,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集中供养率明显提高。截至2008年初,我区5年内投入2000多万元资金新建、改建成泽雅、仙岩、丽岙、娄桥、潘桥敬老院,新设床位310张,使集中供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此外,我区还出台了《瓯海区农村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敬老院内部管理制度,敬老院的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相关材料还表明,近年来我区集中供养经费投入明显加大。我区在全省率先将“五保”对象按城镇低保标准进行保障,率先建立了“五保”供养对象经费区级统筹、规范使用机制,给集中供养对象每年每人补助1200元供养经费和人均1200元的管理经费,使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7500元。同时,将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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