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区府办发文强调规范划龙舟行为 打击非法活动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5-6 15:24:16 () 来源:今日瓯海 作者:剑鸣 编辑:王建旺
□记者 剑鸣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划龙舟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活动。从5月4日开始,区政府设立举报电话:88535160(白天)、88519999(晚上),接受群众、企业的投诉。
《通知》要求,今年我区对民间划龙舟活动继续严格实行审批管理,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本着安全、有效、方便的原则,要进一步规范龙舟队及安全救护措施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要重申船只管理纪律,管理船只航行期间要采取安全航速,确保龙舟安全,坚决杜绝管理船只速度过快、无序掉头、随意追越龙舟等行为。要严格控制龙舟及后勤辅助船的数量,各镇(街道)龙舟数量不得突破去年的基数,并要逐步予以裁减。要严格落实镇、村(居)、头家三级龙舟安全管理责任制和龙舟质量检验措施,木质龙舟质量要有过硬的质量保证,禁止使用“三无”(无生产企业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无企业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玻璃钢龙舟。要严格落实救生设施的配备,统一规范龙舟标识,提前引导头家购买安全、舒适的救生衣,避免龙舟队员因救生衣不舒适而放弃使用。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广“龙舟队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的做法,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对未经许可擅自组织划龙舟的,要发现一只,处理一只,并取消龙舟下水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要坚决打击以划龙舟为名进行各种摊派和变相敛财,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安定,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健康、有序进行。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划龙舟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活动。从5月4日开始,区政府设立举报电话:88535160(白天)、88519999(晚上),接受群众、企业的投诉。
《通知》要求,今年我区对民间划龙舟活动继续严格实行审批管理,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本着安全、有效、方便的原则,要进一步规范龙舟队及安全救护措施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要重申船只管理纪律,管理船只航行期间要采取安全航速,确保龙舟安全,坚决杜绝管理船只速度过快、无序掉头、随意追越龙舟等行为。要严格控制龙舟及后勤辅助船的数量,各镇(街道)龙舟数量不得突破去年的基数,并要逐步予以裁减。要严格落实镇、村(居)、头家三级龙舟安全管理责任制和龙舟质量检验措施,木质龙舟质量要有过硬的质量保证,禁止使用“三无”(无生产企业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无企业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玻璃钢龙舟。要严格落实救生设施的配备,统一规范龙舟标识,提前引导头家购买安全、舒适的救生衣,避免龙舟队员因救生衣不舒适而放弃使用。要结合实际,积极推广“龙舟队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的做法,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对未经许可擅自组织划龙舟的,要发现一只,处理一只,并取消龙舟下水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要坚决打击以划龙舟为名进行各种摊派和变相敛财,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安定,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健康、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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