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选聘物业公司,管理费用标准,小区停车难,公有部分收入使用……物业与业主之间如何规避这些“雷区”?业主的“家务事”到底谁说了算,又该怎样说了算?南浦九区日前首次采用全民“票决”方式,投票解决敏感问题的结果昨天已经出来。
南浦街道清风社区办公室,社区主任戴淑贞案头放着一份醒目的业主委员会公告:“本区域业主户数为1038户,其中空置房45户,发出表决票933票(户)。未投票233户,按《议事规则》规定作为放弃投票权论处。经计票人、监票人对回收表决票进行统计,共回收760票(其中废票10票),结果如下……”一个详细的表格列着六项议题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票数。
上月,南浦九区就小区停车、物业维修资金、物业公有收入等系列敏感问题召开业主代表大会,60多位业主代表经过激烈讨论,最终敲定意见征求表的六项议题,并决定通过书面表决的形式,让每户业主对每项议题进行投票。投票结果显示,2/3的业主对意见征求表上的解决办法表示赞同,“公示期满后,决议将在全体业主的共同监督下执行。”戴淑贞如是说。
而在此前表决涉及的问题,却一直是南浦九区的“管家”与“东家”之间的硬伤。小区“管家”、安居物业相关负责人陈道举例说,小区停车库只有30个车位,但小区却有531辆车,车辆管理增加了人力、物力开支,物业多次与业主代表、业委会进行协商,然而由于业主没有直接参与表决,执行上遇到的阻力比较大。但这次,敏感问题上了书面,决议议题由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结果由全体业主进行表决,陈道认为这套程序,既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可能,也让“东家们”了解了物业管理实际情况。清风2幢业主陈女士则认为,按照多数原则,不但让“东家”说话算话,也规范了“管家”的行为。
这种规范,在南浦街道主任叶春鸣看来,是有效实现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一种制衡。叶春鸣说,南浦街道部分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仅六成,业主没有对自己事务的“话语权”,难以有效管理小区物业事务,是导致物业管理矛盾尖锐的一大原因,而街道和社区却只有监督权,没有法律约束力。南浦九区的业主表决,在程序上符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其形式和内容都具有法律效力。(记者 黄之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