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指导价拟定,每人每月450—630元不等,同时允许上下浮动30%。昨天下午,市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征询会,听取家长代表、幼儿园负责人代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市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将收费标准上报市政府,待批准后于今年秋季新学期执行。
幼儿入园交捐资赞助费,省内只有我市
来自市教育部门的统计,我市现有公办幼儿园52所。目前执行的保育教育费为2001年制定,其标准非常低。由于教育经费的不足,我市幼儿入园普遍存在收取捐资费、赞助费等其他费用的现象。捐资赞助费高的多达2万元,低的也有数千元。
市教育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说,收取的捐资赞助费主要是用于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幼儿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开支。
目前在浙江省,幼儿入园交捐资赞助费只有我市。对此,不少家长认为,这影响了我市幼儿教育的公平。市教育局有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说,尽管这种说法不正确,但我市幼儿教育捐资赞助费的确不规范,也容易滋生腐败等现象。
规范我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势在必行。
早在2003年,市有关部门就对此开展调研,并派人赴南京等地学习当地的经验。此后多次召集有关方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方方面面的意见,最终形成了现在拟定的方案,全市幼儿园按成本价收费,不得收取与幼儿园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
拟定的指导价低于平均成本价
市发改委收费处处长陈丽丽介绍,拟定的指导价,是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依据,并综合考虑了幼儿家庭的承受能力、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以及财政的部分补贴等三大因素。应该说这个标准是比较客观,也符合我市实际的。
前一段时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对我市部分公办幼儿园的成本进行了调查,同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进行了成本测算。得出的结果是:我市公办幼儿园的平均成本是每人每月在近700元到1000余元之间。
拟定的指导价低于上述平均成本价。
根据市政府规定,我市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但必须提前备案,在取得备案许可后,还要把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陈丽丽还表示,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确定,对我市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的确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他们可以参照该标准:今年秋季开始,在日托幼儿园,每名幼儿每月要支付的保育教育费中准价,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示范幼儿园、县级幼儿园分别是630元、570元和450元,比现行的省级220元~240元、市级200元~220元、县级160元~180元标准有相当幅度的提高。另外,在这个中准价基础上,各级幼儿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浮动,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同时公布的拟定膳食费(含点心)标准,全托每月每人315元,日托每月每人110元,这也比现行的每人每月75元有所增加。“目前的幼儿园保育费收取基本属于福利性收费,与每名幼儿的保育教育成本相差悬殊,新的拟定标准是根据成本测算出来的。”市发改委收费处负责人这样解释。

持有效证明的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子女要求入园时,幼儿园要优先考虑接收,并根据其申请,给予减免费用。职工子女入园,是独生子女的(含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并有当地常住户籍的,家长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到所在单位每月报销8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承担。
另外,原来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费、赞助费、支教费等费用和在规定的幼儿在园时间内(周一到周五7:30~17:00)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等为由产生的费用都不得收取。
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并持相关材料提前到同级教育、物价和财政部门备案。取得备案许可后,收费标准要予以公示。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