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瓯海支站新闻热线:88539042 88534659
新闻频道

不开发票成投诉热门 提醒消费者小心商家拖延战术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8-7 15:39:15 () 来源:温州网  作者:曾云毕 通讯员 王茹   编辑:丁雷

  温州网讯 昨天上午,记者从鹿城工商分局获悉,今年因商家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引发的投诉呈逐步增加趋势,也是近期的投诉热点。商家不开发票多采用拖延“战术”,直至消费者打消索取发票的念头。

  6月29日,消费者黄女士在市区人民路某专卖店买了一部诺基亚5000型手机,价格为1090元。收银后,工作人员只给黄女士开了一张收据,理由是他们的发票已经用完,要过几天才有,并让黄女士留下姓名、地址,承诺过三天后就寄给消费者黄女士。然而过了二十多天,黄女士也没有收到发票。7月22日,她投诉到工商部门。事后,大南(小南)工商所人员介入调解此事,该店称已将发票寄出,黄女士坚称没有收到。目前,该纠纷仍在调解。

  7月20日,消费者曾先生在双屿过境公路仰义某加油站加了200元的柴油,加油站工作人员开出汽油的发票。曾先生要求对方开具柴油发票遭到拒绝。7月22日,消费者投诉到鹿城工商分局,最终该加油站重新补开了柴油发票。

  “今年以来,因商家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引发的投诉呈现增多趋势。”据鹿城工商分局12315举报申诉中心统计,第一季度他们平均每月接到18起,第二季度升到22起,7月份又增加到24件。被投诉的商家涉及餐饮、电器、手机、汽车维修、住宿服务等10多个行业。

  据鹿城工商人员介绍,在这些投诉当中,不少消费者因受不了商家的拖延“战术”(即承诺给发票却一再拖延)而放弃索取发票。

  鉴于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根据有关规定,商家是有义务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消费者应及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如遇商家找各种理由拖延时,消费者应据理力争,不要以事情麻烦或者金额小而轻易放弃法律赋予的权利。  记者 曾云毕 通讯员 王茹

视频新闻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