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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6-11-16 8:49:27 ()

  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并审议了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和《关于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决议》。这是一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会议,是一次发扬民主、务实创新的会议,是一次坚定信心、鼓舞干劲的会议。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一定要深刻领会省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意见》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

  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先后作出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努力建设“法治浙江”、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这与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一致的、统一的,为我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实践经验,创造了有利条件。全会通过的《意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浙江实际,提出了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是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性文件。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必须始终坚持协调发展,构筑和谐的发展格局。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以统筹的方式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坚持“五个统筹”,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必须切实改善公共服务,着力发展和谐的社会事业。良好的公共服务,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教育、卫生、公共文化、就业、社保等社会事业建设,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建立惠及全省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发展成果共享度。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必须增强思想道德力量,建设和谐文化。根本的指导思想、正确的价值导向、强大的精神力量、文明的道德风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不断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道德力量,进一步打牢全省人民“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共同思想基础。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培育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和谐融洽,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要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规范劳动关系,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构筑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秩序相协调的和谐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和谐是一切社会关系和谐的基础。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让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必须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既要一心一意谋发展,也要千方百计保稳定;既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也要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把保持社会安定有序、防范各种社会风险和维护国家安全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不断巩固和发展我省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必须着力推进制度建设,构建和谐的体制机制。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是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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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王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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