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5日 13:53:18 星期二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 浙江新闻 > 图文 > 正文

浙江又有新举措: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征用土地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7-1-11 9:08:19 ()

  我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又有新举措

  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征用土地

  浙江日报杭州1月10日讯(记者金涛通讯员李风)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我省将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和统一年产值标准,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

  据了解,我省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做到即征即保;确保市、县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地方承受能力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对保障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土地征用征收;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费问题的发生,对行政划拨和协议出让的土地,可实行征地补偿费预缴制度;严格和规范村留用地利用管理,充分发挥其安置保障作用;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规预征”等违法违规行为;抓紧出台并实施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进一步疏通被征地农民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王建旺
上一篇:萧山惊现女子扒煤“别动队”一天起码损失千余元
 
 >> 相关新  
· 浙江省公开查处、曝光典型土地违法案件107件
· 市国土局等五部门联合行动 清理近三年出让土地
· 国土资源部:单宗土地开发建设不得超3年
· 村官为何频频栽在土地上 4大原因绊倒众多村官
· 绍兴市区5块地拍出6.4亿 有个人花9500万元得手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新闻部:0577-88539042、专题部0577-88534636 网络部:0577-88523479 策划部0577-88521542
 
新闻推荐
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 详>>
子承父业“富二代”:零距离揭 详>>
· 公务员考试“状元”因大学作弊
· 荷兰欲借中世纪古人DNA研究艾
· “80岁的老人还得下地干活” 
· 专家指出,中国人“健康透支”
瓯海新闻
胡剑谨调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到
项岳华到瓯海房管局调研工作
新闻热线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旧版本|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浙B-20050026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新闻网站批文:浙新办[2006]21号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02140号
瓯海新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