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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影响买房咋办?二手房买卖细节面面观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7-11-2 8:46:47 ()

   浙江在线11月02日讯 看中的房子谈妥了价格,签合同时房东却突然变卦了;同一套房子,不同中介机构的中介费却不一样;购房合同签了,公积金贷款却“卡”住了……说起二手房的买卖,不少过来人都有满肚子的无奈和疑惑。

  碰到这一类的问题该怎么办?二手房买卖要注意些什么?昨天,我们请了浙江省消保委、杭州市房管局及银行和中介的有关人员做客本报桥梁,为读者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中介费低要当心

  网友:上个月我开始找二手房,同时找了好几家中介机构。

  有一套房子,我已经在第一家中介签了看房委托书,但第二家中介费更优惠,我想选择第二家,又担心第一家会告我。

  杭州市房管局:省物价局对房屋二手中介的中介费有个指导价, 50万元以下收1%(中介可上浮25%,下调不限,以下同);50万到100万元为0.7%;100万元至200万元为0.4%;200万以上为0.25%。这是指单方,双方要乘以2。

  有些大的中介公司中介费有所上浮,有些小中介为了抢生意,自动下调,因此会出现同一套房子中介费不同的情况。

  裕兴房产:像这位网友说的情况,我们行业内称为跳单,一般要追究法律责任。这其实也是对自身的一种保护。因为有些小中介为了抢生意,在没有介绍房源的情况下,以非常廉价的中介费拉走本来是其他中介介绍成功的生意,这对业务有很大影响。

  因此,我们才要求客户在看房前签订一个看房委托书,要求客户在这里看好后不能在别的地方交易。同时我们也建议购房者,在签定意向书前,最好多看看问详细,尽量避免重复看房。

  公积金贷款轮候三四个月

  杭州王女士:我在定安路有一套二手房,前段时间和一个买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里我们明文规定了收款日期,但对方是省公积金贷款,目前第二笔款项没办法在规定时间里交付给我们。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我们卖家可以终止合约,但现在三证已经过户给对方了,而且他们也不同意终止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

  (昨天,咨询省公积金贷款的人特别多。因为最近银根收紧,贷款采取轮候制,很多意料之中的贷款被延期了三四个月,不少买房卖房者感到意外。为此我们也采访了省公积金房贷中心的有关负责人。)

  省公积金房贷中心:今年以来,央行几次调整贷款利率以后,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更加明显,贷款需求也更多了,前段时间已经几次出现排长队审批的现象,资金量明显减少,资金压力加重。

  为了缓和资金紧张情况,使公积金贷款业务能持续、健康、稳定开展,有关部门进行了一些调整,从今年9月下旬正式开始实行轮候制,待资金缓解后再结束轮候制。这对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

  实行轮候制后的贷款申请,凡是购买二手房的,我们均通知各委托贷款银行优先考虑发放贷款。按目前的贷款申请量和中心的资金情况,约需轮候三个月至四个月。

  按目前我省各地实行公积金贷款轮候的情况来看,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并没有停止受理,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因为申请贷款的人多就停贷,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不会有大变动。对需要申请省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来说,只要售房单位(人)同意等候,完全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因为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在资金状况不允许的情况下,实行轮候制是正常现象,买卖双方都应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裕兴房产:最近我们也有不少这方面的投诉。大部分都是在八九月份签的合同,但省公积金贷款却要在明年才能拿到款项。为此,很多卖家表示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以政策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对这种事的处理是这样的:现在我们在签合同前如果买方要利用省公积金贷款,就会告知买卖双方:省公积金贷款最近比较紧张,要拿到第二笔款时间比较长。建议他们转为商业贷款。如果是已签了合同的,建议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因为现在是按谁提出停止合同算谁违约。很多人基本上都是听从我们建议的。当然,考虑到实际情况,买方可以酌情对卖方给予补偿,比如支付拿到尾款前的这段时间的利息或支付这几个月的房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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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通讯员 申屠文婕 戴芸 李明华 记者 赵红燕 方云凤   编辑:王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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