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政策目标“应保尽保”
记者从杭州市房改办了解到,为期两个月的2007年市区廉租住房第一次实物配租工作于近日结束。本次共配租76户,总配租建筑面积2786.01平方米。
像王福元这样享受实物分配的低保户,每人的标准是22平方米居住面积,每平方米租金0.6元一个月(超过部分按相关标准收费)。
这一期分配的房子分布在朝晖六区、七区,翠苑一区,三里新城等小区,还有三墩附近的都市水乡等。
实物配租是廉租住房政策的一种配租方式,还有一种就是像李伟萍这样享受租金配租的。
这类人享受每人每月补贴每平方米20元钱,其中单人最高补助440元、两人550元、三人660元。李伟萍和她儿子两人是享受最高补助的家庭。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杭州市市区廉租房管理试行办法》从2001年开始实施,为经济、住房“双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始实施配租。
2006年,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杭州市开展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调查工作,在基本掌握了目前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基础上,杭州市起草了《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再次放宽配租条件,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降低实物配租的门槛。
截止到今年9月底,杭州市共发放廉租住房配租资格证1208张,租金核减累计1266户。
未来三年3.36万户家庭将住上廉租房
杭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期省里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的政策正在进行讨论修改原有的一些规定,最快预计将在年内出台。
“受益群体将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他说,但“低收入”的标准到底是多少,相关部门正在讨论。
他说,新办法正式实施后,在原廉租房的标准上扩大后实现实物配租率95%,租金配租率95%。“总之,将有更多家庭受益。”
记者获悉,近日,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08年到2010年,我省基本实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基本完成现有旧住宅区的综合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按照上述要求,明年起的未来3年,我省每年将保障廉租住房家庭至少1万户以上;每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至少300万平方米以上。同时《意见》规定,廉租住房不搞“终身制”;预计未来三年约有3.36万户家庭受益。
●权威发布
我省将优先安排经济房
廉租房建设用地
针对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较大的现状,浙江省政府1日与所辖11个市政府签订“军令状”,确认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任务的量化指标:在2008年度,浙江省廉租住房将保障1.1151万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313.1万平方米。
其中,杭州市2008年度廉租住房将保障3254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135万平方米;宁波市廉租住房将保障3000户,经济适用房新开工30万平方米。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从2008年起,省政府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列入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省政府对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实施效果不明显的城市,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当前,城市住房建设与管理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在不断攀高的房价下,低收入家庭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还有18万多户。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当天下午召开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各级政府。让每一个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这是政府最基本的责任,最基本的职能,最基本的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