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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个市政府签军令状 廉租房明年惠及万余家庭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7-11-2 8:53:35 ()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在编制申报年度建设项目和用地计划时,要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单独列出。其用地指标一般不低于居住用地的10%,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下达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应优先保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需要。

  据了解,按照新界定的标准测算,浙江全省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购房户约为14.9万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3万多户。浙江省政府计划在3年内分批完成这些家庭的住房保障任务。

  据新华社

  链接

  廉租房申请条件及程序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民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

  2、现住房条件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1平方米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指家庭每人占住房使用面积;

  核定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户内人口包括:夫妻、子女以及同住一处的夫妻双方的父母亲;

  家庭成员中属农业户口的配偶、子女纳入核定家庭人均使用面积的人口数。

  3、经济条件

  已领取由市各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困难)》的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需到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一张廉租住房申请表,并将家庭实际居住人口的身份证、户口本、现有住房租赁证或产权证复印件、市各民政部门核发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低保、困难) 》、夫妻双方及申请家庭人员所在单位是否解决住房或进行住房货币分配证明等相关材料交给区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租金配租、实物配租意见后,上交市房改办。市房改办会在收到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审批。

  审核之后还有一道公示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在报纸和市房管局的官方网站上公示,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申请者就能拿到市房改办核发的《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证》或《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租金配租资格证》,等候配租。

  省政府出台新的廉租房制度后,杭州市的廉租房政策将相应作出调整,“申请条件会进一步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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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章建森   编辑:王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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