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5日 13:53:18 星期二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 浙江新闻 > 图文 > 正文

部分银行上调ATM机取款上限 取款2万需操作10次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7-5-23 10:10:33 ()

   浙江在线05月23日讯 从昨天开始,建行、招行、浙商银行宣布将ATM机单日取款上限调至2万元。不过,虽然银行在自动柜员机(ATM)上最高限额达到了2万元,但每笔取款最多2000元。如果取现金2万元,则要在柜员机上操作10次。

  记者体验

  取2万元耗时近8分钟

  昨天上午,记者拿着银行卡前去体育场路某银行的ATM机体验。按照平时操作的步骤将银行卡插入ATM机,由于绝大多数银行单笔限额仍为2000元,取2万元须分10次操作。为节省时间,记者选择的是连贯操作,没有时间清点吐出的钞票张数。所以,每一次记者都是以最快速度将钱放入包内。

  将2万元全部取出来后,记者看了看表,前前后后共花去近8分钟时间。

  暗自担心安全问题

  财大招风,取了这么多钱,还真担心安全问题。因而,从第4次开始记者就有些担心了,生怕被一旁心存歹意的人盯上。ATM机的取款上限调高了,客户的风险也加大。因此取完钱后,记者无暇去清点张数,想到的是赶紧拿好包去银行柜台转存。

  新问题

  调整首日有ATM机吐不出钱

  不过,在记者转身进入银行大堂之后,就听到外面有位女士大叫:“ATM机怎么不吐钱了”?

  “估计里面没钱了,我们马上会加钱进去。”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每台ATM机一次可放入的钞票总量在20万至30万元之间,现在一张卡累计可以取现2万元,10多个人就可以把机内钞票取完,银行需频繁加钞。

  跨行取款费用增加

  业内人士介绍,从昨天开始建行、招行、浙商银行的借记卡,除了在本行的自助设备上单日最高可取现2万元外,在已经加入银联的其他银行的自助设备上,单日最高也可取到2万元,而还没有提高单日取现额度的银行借记卡在建行和招行、浙商银行的自助设备上,目前单日最高还只能取5000元。

  不过,ATM机取款上限提高了,但大多数银行跨行单笔取现收费却没有下降,仍维持每笔2元,以一次最高取2000元来算,跨行取现2万元要取上10笔,就需要付出20元的跨行取款费。

  新隐患

  不安全因素在加大

  提高ATM机取款交易上限对于消费者而言有利有弊。优点在于大额取款业务可以在ATM机上进行,减少窗口排队时间。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ATM机上被盗取款的事件时有发生,央行此次上调取款上限,在缓解银行网点排队的同时,也要重视安全隐患。

  跟记者一样,不少习惯于在ATM机上取款的市民都有这样的忧虑,由于取大额现金需要多笔操作,这样耗时会增加,安全隐患也在增加。万一银行卡丢失或者被人抢走,当日的损失有可能就是2万元。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谢女士表示,每次取2000元,分10次取出2万元,中间根本没时间来数钱的张数,万一机子里吐出的张数有误,那损失就大了。

  面对调整上限后出现的新问题,银行界人士表示今后将考虑加强此方面的改进。

  业内人士还提醒,市民自己也该有警备心理,如果要去ATM机取大额现金,最好有两人以上结伴而行。同时要尽量选择在银行大厅内的ATM机操作,这样安全系数会更大些。

  银行建议

  持卡人有权决定取现上限

  “银行应当允许持卡人在银行允许的范围内自行设定取现上限。”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每个持卡人的风险承受能力是不同的,他们有权自行决定自己的取现上限。

  他建议,银行应该针对个人的需求,设计个性化的取款上限。风险承受能力强或取现额度要求高的持卡人可以把限额设高一点,而风险承受能力差或取现额度要求低的持卡人则可以把限额设得低一点。另外,如果个人没有经常性的大额取现需求,可以将自己的银行卡取款上限设定在5000元,如果有大额取现的时候,银行临时上调取款上限。

  另外,记者了解到,由于每家银行总行的ATM机系统调试速度不一样,杭州包括光大银行其他各银行的ATM机取款上限也在月底之前陆续调整。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王建旺
上一篇:网上叫卖浙江股民资料 股民手机号竟成生财之道
 
 >> 相关新  
· 四大行通存通兑手续费定为1%吓倒消费者
· 温州14家银行开通跨行通存通兑 收费标准公布
· 我省开通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居民今起可跨行存取款
· 温州今日开通跨行通存通兑
· 上海拟规定银行将排队时间限于25分钟内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新闻部:0577-88539042、专题部0577-88534636 网络部:0577-88523479 策划部0577-88521542
 
新闻推荐
九部门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 详>>
子承父业“富二代”:零距离揭 详>>
· 公务员考试“状元”因大学作弊
· 荷兰欲借中世纪古人DNA研究艾
· “80岁的老人还得下地干活” 
· 专家指出,中国人“健康透支”
瓯海新闻
胡剑谨调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组到
项岳华到瓯海房管局调研工作
新闻热线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旧版本|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浙B-20050026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新闻网站批文:浙新办[2006]21号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02140号
瓯海新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