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图文 > 正文
11岁女孩遭强奸指邻居是凶手 男子无辜坐牢5年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6-12-8 9:40:20 ()

DNA鉴定洗清冤屈  史大伯枉背5年强奸罪名

5年前,绥化市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被人强奸后怀孕7个半月,她指认的强奸犯、邻居大伯史会清旋即被警方逮捕。然而,奇怪的是,幼女生下婴儿,DNA鉴定却发现史会清与孩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并非孩子生父。事实证明,女孩撒谎,最终她交代出了另一个男人,真凶落网被绳之以法。本以为真相大白,将重获自由的史会清却万万没料到,他依然被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他愤而上诉,上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两次都是维持原判,直至2006年9月4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宣布其无罪释放……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案情如此曲折?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揭开了其中离奇的真相。

11岁少女怀孕7个月

指邻家大伯是始作俑者

绥化市行署胡同有一户姓赵的人家,夫妇俩都是农村户口,以打烧饼和蒸馒头为生。1990年出生的小美就是这家的独生女。小美念到小学二年级就辍学帮父母忙活生意。

2001年,小美11岁了,身体突然胖了不少,越胖越能吃,整天零食不断。当年3月9日,小美的大姨朱红莲到她家做客。小美妈让她领小美去医院看看是不是得了肥胖症。朱红莲把小美的衣服掀起来一看,肚子上都起纹路了。她心里一惊,觉得好像怀孕了。可又不好意思说,她不动声色,拉着小美去了医院。结果经医院B超显示,小美怀孕7个月了。

小美家得知这个消息,立即就闹翻了天。经不住家人再三追问,小美随口交代了一个名字“史大伯”。她没有想到,她随口说出的三个字差点儿把史会清的后半生都毁了。家人听了立即报警了。

史会清那年48岁,为人忠厚老实,在绥化市直属机关房产管理处工作,一家三口过得和和美美。史会清家离小美家只有十几米。当晚,在家摆扑克解闷的史会清被送到了绥化公安局直属北林分局刑警四中队。

此时,办案人已经取好了小美的笔录。11岁的小美称:“去年夏天(几月份我不知道)的一天下午一两点钟,我坐在他家炕上看电视,他就奔我过来了,一下就把我推倒在炕上,之后又把我的裤衩脱下来,把他自己的裤子也脱了。我是仰着,他就压在我身上,我喊也不能喊,动也动不了,我就觉得我下身疼得非常厉害,我就哭了。十多分钟后,他站起来了。他吓唬我说:‘你告诉你妈,你妈不杀了你?你妈要是不杀你的话,我瞅没人的时候,把你整胡同里勒死你,让你老也看不见你妈了。’我听了后害怕就自己回家了。”并且,她几次都表示除了史会清外,再没有和别的男人发生过关系。

得知小美的说法后,史会清又气又急,大呼冤枉。然而警方不相信他的话,两名办案人对他进行了突审。第二天一大早,史会清的“口供被拿下来了”。随后,警方又多次提审巩固证据,准备写《起诉决定书》给史会清定罪。

DNA鉴定非胎儿生父

真凶落网依然“罪”难赦

这个消息传出后,许多人都说看不出来史会清是个人面兽心的色狼。史会清一家都被尴尬悲哀的气氛所笼罩。但妻子沈宝华总觉得蹊跷,自己就在离家门口50米的胡同里卖粥,家里面生着火,大热天无法关门关窗,院里的情况自己看得一清二楚,他哪有这个作案条件呢?再说她相信丈夫的人品,他决不会干这样的事。提审后的第二天,沈宝华利用给犯罪嫌疑人送衣服的机会,到看守所探听,她得到了一个重要信息:史会清手臂脱臼,遍体鳞伤。

沈宝华向看守所提出了质疑,看守所管教要求办案单位给史会清看病。北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一位负责人指派两名办案人处理此事。办案人看完病回来称,史会清的手臂是陈旧性脱臼,不是提审造成的,此事不了了之。

此时,史会清正处于极度的绝望之中。身上的伤痛是次要的,名声给毁了,还牵连到家人。史会清心一横,干脆绝食死了算了。连续两天,史会清没合眼,而且滴水未进,再加上身上的伤情,他奄奄一息。同监号的犯人见他可怜就开导他:“你这又是何必呢!你说你没干,等孩子生下来做一下亲子鉴定不就啥都清楚了吗。”这句话救了史会清一命。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王建旺
上一篇:上海首个集资建房项目启动 已筹集100万保证金
 
 >> 相关新  
· 两名驻韩国美军士兵强奸韩国便衣女警官未遂被判刑
· 以色列总统将免受强奸罪指控
· 女博士裸死案开庭 凶手承认强奸后焚尸
· 美军士兵强奸菲律宾女子被判40年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新闻部:0577-88539042、专题部0577-88534636 网络部:0577-88523479 策划部0577-88521542
 
新闻推荐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勇士 家乡 详>>
见义勇为感动瓯江南北 八方关爱 详>>
· 浙江省政府打出组合拳 肉价明
· 浙江高温费标准如空文 职工索
· 7月份CPI数据涨幅或超过5% 央
· 买化妆品入境要多交税 本月开
今日瓯海
瓯海区人大常委会举行“一府
2007瓯海区技能标兵评比大赛
深化开展“五个年”活动  推
新闻热线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旧版本|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浙B-20050026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新闻网站批文:浙新办[2006]21号 ICP备案号:浙ICP备05002140号
瓯海新闻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