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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出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3-15 12:56:24 ()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丁雷

  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大会会场。 新华社记者 杨宗友 摄

  3月1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大会会场。 新华社记者 杨宗友 摄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5日上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吴邦国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主持。

  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7人,出席2967人,缺席2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经过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

  随后,会议进行选举。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分发选票、写票、投票、计票等各个环节顺利进行。工作人员宣读了计票结果。

  10时57分,王兆国开始宣布选举结果:

  吴邦国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161人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胡锦涛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胡锦涛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再次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的胡锦涛,起身向代表们鞠躬致意。

  再次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新当选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等,也向代表们鞠躬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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