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以劳动者核心利益为重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4-29 9:31:48 ()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杨琳 编辑:丁雷
在今天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无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理念,还是谋求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离不开和谐的劳动关系。对此 ,中央明确要求,全国各级工会要积极为广大劳动者说话办事,特别是要致力于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生活质量,让广大劳动者更多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全国各级工会正在以劳动合同和工资分配为切入点,维护劳动者最核心的经济利益。无论是力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还是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工会都在积极回应着全社会,尤其是广大职工对工会工作新的期待,拓展着转型期工会工作的新空间。
推进《劳动合同法》维护公平正义
2007年以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频率明显增加,有时一个月内就有两三次。工会在媒体面前频繁亮相,引人注目。特别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前后,全国总工会围绕这一主题连续召开新闻发布会,力挺《劳动合同法》,坚定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会力挺《劳动合同法》,是贯彻中央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日前强调,全国各级工会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神圣职责,推动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全总就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参与法律草案的制定和修改,努力在参与立法过程中表达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该法颁布后,全总在第一时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针对“《劳动合同法》大幅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僵化用工制度、会造成大量失业”的质疑声音,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说:“在资本强、劳工弱的现实情况下,《劳动合同法》向保护劳动者权益作出一定的倾斜,正是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违反和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典型案件和突发事件,如华为辞工事件、沃尔马裁员事件等。全总迅速下发通知,责成地方工会跟进调查,督促和协助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开展调查和检查,及时处理了一批违反和规避法律的案件。
比如,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公司违反职工意愿将309人转换为劳务工,广州市总工会与萝岗区总工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后该公司同意全部恢复与这些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情。《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上海市两家中介派遣机构试图对2000余名劳动者办理集体退工手续。上海市闸北区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联手行动,制止了此次退工事件。
针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条款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全总积极与国务院法制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沟通,推动和参与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经济补偿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目前,全总提出的意见建议多数已在草案中得以反映。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对《瞭望》新闻周刊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工会也将高度关注这部法律,推动其产生实效。这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平台。
张鸣起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全总将积极参与,并部署地方工会推动地方人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配合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为职工依法维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平台,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全国工商联的工作联系,定期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商讨对策,提出促进法律执行的工作方案。
据悉,全总还将突发性重大违法事件的应急处置纳入全总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以保证对突发的社会影响较大的侵犯职工权益事件、群体性事件,及时作出正确、有效的快速反应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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