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就“1749套安置房防火隐患大被责令拆除”答问
www.ouhai.org.cn 更新日期:2008-6-16 10:39:11 ()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徐菡研 编辑:丁雷
广元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就网上关于“广元1749套安置房防火隐患大被责令全部拆除”不实报道答记者问
6月14日,网上出现了关于“广元1749套安置房防火隐患大被责令全部拆除”的报道。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广元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贾邦彦。
记者问:关于网上“广元1749套安置房防火隐患大被责令全部拆除”的报道。是否属实?
新闻发言人:据查,该报道严重失实。省市消防部门对过渡安置房的消防安全十分重视,寓安全监管于服务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并未发出过立即停用、限期全部拆除的通知,报道中称“四川省消防总队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全部拆除不合格安置房”的说法不实。关于“广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经研究同意消防支队的意见”就更加不实了。该不实报道既令浙江援建队伍伤心,也伤害了浙江人民和广元人民的感情。
记者问:请你对浙江省对口援建广元情况作以介绍。
新闻发言人:自从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由浙江省对口支援广元灾后重建工作以来,浙江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社会各界也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已向广元灾区捐赠了大量资金和物资。其中浙江省(含宁波市)计划援建广元活动板房6万套,用于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目前已建成11000余套,另有9000余套材料已运抵施工现场。浙江省各援建队伍赴广元援建以来,冒着余震危险,顶着酷暑,克服困难,夜以继日施工,确保了建设进度,为受灾群众早日住进过渡安置房做出了不懈努力。在此,我也代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瓯海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本网(瓯海新闻网)稿件中“稿件来源”一项一律标注“瓯海新闻网”,本网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瓯海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瓯海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联系电话:0577-88523479。



















